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就处理(报废)2台大巴车(详细资料见附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合格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证及其它资质的有效证明,并具有拖运、拆解的场地及工具。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回收报废车辆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允许我司留用可重复使用零部件。
二、领取报价书
符合资格的单位可在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11月25日12:00截止)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分公司免费领取报价书:
(一)经年审合格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本项目非法定代表人经办,需另外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
三、提交报价书
填写好报价书后,在2019年11月25日12:00前,将报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密封在信封内,交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分公司杜先生处,联系电话13502451225。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法人主体下(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或法人相同)的2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报价,如出现法人主体相同的报价人,只对首先完成登记的报价人发放报价书,对其他单位则不再发放。
(二)需对2台车同时报价,不可单独报价。
(三)需负责把2台车从现时停放的地点拖运至相应目的地,在拖离现时的停放点后,承担此期间所发生的所有问题及责任事故。
(四)每台车的报价保证金为2,000元,请在领取报价书前转账到下账户: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602005029200244011,工行流花支行。转账时请注明报价人公司名称以及备注“旧车处理报价保证金”。
(五)中标者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完成车辆报废,并向我司提交《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资料,转账报废款项,完成上述手续后我司将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不与报废款项相抵扣;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截止报价后退回。
五、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号
联系人:杜先生、林先生
联系方式:13502451225、13560012306
邮政编码:510405
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